世界杯决赛法兰西对阵阿根廷,姆巴佩一人踢入三球,“帽子戏法”一说再度沸沸扬扬,铺天盖地力图约定俗成……
一人或一方踢进两球叫“梅开二度”,而一个人“连中三元”叫“帽子戏法”,是英语“hat-trick”的直译,源于《爱丽丝漫游奇境记》,一个缝制帽子的匠人能用帽子变出各种戏法。不过在我看来,把这个“帽子戏法”从爱丽丝的奇幻意境直通通下放到当今的足球场上,并被牢牢地框定在“一人三球”的范畴里,似乎显得牵强,相形合情合理的“梅开二度”,该“戏法”演得有点无厘头,不讲章法,一派强买强卖的嘴脸,极易导致不解和曲解,真还不如我们闽南语“无三不成礼”顺乎,后者多少给人一个量的联想。
中国的球迷未必都认得爱丽丝那个小女生,进口洋帽子,一定得考虑好国人的脑瓜:“姆巴佩上演帽子戏法”一说远不及“姆巴佩连灌三蛋”来得“老内皆宜”。引入域外的表达,直译是最不要动脑筋的,然而直译一旦受到不同文化背景的干扰,在无法让读者受众一听了然的情况下,就有考虑意译的必要,或挖空心思,或搜肠刮肚,尽可能找来汉语中可以转化的表述,例如在“三进士”、“三节棍”乃至“一龙三珠”等表述的基础上,再揉进“瓜皮帽”和“变戏法”等令人眼花缭乱的隐含,以求对hat-trick有一个传神而明了的意译,您说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