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行志愿遵循“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投档。
以河北省本科一批一志愿为例,河北省本科一批一志愿可填报5所院校:A、B、C、D、E,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其投档原则如下:
按照本一上线考生成绩分科类(理工、文史)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序,由计算机对每个考生所填报的平行院校志愿A、B、C、D、E 5个院校依次进行检索,首先将排名第一的考生档案投给考生填报的A院校,如成绩未达到该校提档线,则投给B院校,依次类推。只要被检索5所院校中一经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院校,即向该院校投档,档案投出则完成该考生投档过程。如果经检索未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院校,也完成了该考生的投档过程,即不进行投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