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可以的。员工辞职后社会保险个人缴纳部分将保留在个人帐户。
2、根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四条 缴费单位、缴费个人应当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征缴的社会保险费纳入社会保险基金,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社会保险一般不能退保,只有在符合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其中,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可以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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