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车公司的司机在诉讼中辩称,他们是雇员,而非独立承包商,因为优步已将其归类,因此有权获得福利和报销费用。结算金额是优步在2016年提出的1亿美元和解金额的五分之一,以解决此案,美国地方法院法官Edward Chen当时拒绝了这一数额。
新的和解仍然必须得到陈的批准,于周一晚间在旧金山的联邦法院提起。
该诉讼对于所谓的演出经济工人,即由食品交付和乘车服务等技术平台分配的劳动力的广泛争论至关重要。经济型工人经常认为他们应该获得更好的薪酬和福利,并被视为雇员。
加州最高法院去年的一项裁决使像优步这样的公司更难以证明他们的司机是独立承包商,这对优步的商业模式构成了威胁。
根据提交的文件,Uber和解协议涵盖了加利福尼亚州和马萨诸塞州的司机,这些司机从2009年8月到今年2月已经开往优步。在提出初始结算要约时,该课程比2016年小得多。
在陈拒绝了这一提议之后,优步赢得了一项上诉法院判决,该判决维持了该公司的仲裁协议在很大程度上是有效和可执行的。这迫使大多数司机进入仲裁,并减少了集体诉讼所涉及的班级人数。